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059_第十一章 護理

第十一章 護理

護理

關於神在宇宙中的作為,聖經教導我們,神不僅創造了萬物,而且藉著祂的護理(Providence)持續地維持並管理祂所造的一切。這個教義是宗教的基礎,因為如果神不關心祂所造的受造物,或者祂無法控制受造物的行動,那麼祈禱、敬拜以及對神旨意的信靠就都失去了意義。

護理的定義

神的護理可以定義為:神藉以保存祂所有受造物、管理祂所有受造物及其一切行動,並使萬事萬物皆達成祂預定目標的持續作為。這個定義包含三個要素:

  1. 保存(Preservation):神維持受造物存在的持續作為。受造物並非獨立存在,若非神時刻維持其存在,它們便會歸於無有。
  2. 管理(Government):神對受造物及其行動的統治。這不僅指神對自然界物理定律的掌管,也指祂對自由受造物(如人類與天使)意志與行為的引導。
  3. 目的性(Concurrence):神在萬事萬物中運行,確保一切皆按照祂永恆的預旨(the decree of God)成就。這並不意味著神是罪惡的作者,而是指神在祂的護理中,甚至能使用受造物的自由選擇來成就祂神聖的旨意。

護理的範圍

神的護理是絕對且無所不包的。它不僅涵蓋宏大的宇宙運行,也延伸至最微小的細節。聖經明確指出,連麻雀掉在地上、頭髮被數過,都在神的護理之下。這種觀點與自然神論(Deism)形成鮮明對比;自然神論認為神創造了世界後,便任由其按照既定的自然法則運作,不再干預。然而,改革宗神學堅持認為,自然法則本身就是神持續運作的體現,而非獨立於神之外的機制。

護理與第二因(Secondary Causes)

神在護理中運用了第二因,即受造物自身的屬性與能力。神並非以機械式的方式強迫受造物,而是讓受造物按照其本性運作。例如,火燃燒、風吹動、人思考與行動,這些都是第二因。然而,這些第二因的運作並未限制神的權能,反而是在神的統治下,成為達成祂目的的媒介。神既是第一因(First Cause),也是萬有的主宰,祂在第二因之中並透過第二因運行,使萬事萬物皆在祂的護理之下,既不破壞受造物的本性,也不減損祂絕對的主權。

護理與罪惡的問題

這是護理教義中最艱深的部分。雖然神在萬事中運行,但聖經嚴正宣告神絕非罪惡的作者。神對罪的護理涉及祂的「許可」(permission),即祂在祂的智慧中,允許受造物行使自由意志而墮落,並將這墮落的結果納入祂救贖計畫的宏大藍圖中。神並不直接促成罪惡的意念,但祂能將罪惡的結果轉化為彰顯祂公義與憐憫的工具。

總結而言,神的護理是神對祂所造之物慈愛與權能的彰顯。對於信徒而言,這不僅是智識上的教義,更是安慰的源頭,因為我們深知,我們的生命、環境與永恆的命運,皆掌握在一位全能、全智且慈愛的天父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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